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農婦楊某到劉某的田地里撿殘枝用來燒火,結果那是藥田地,她撿走的殘枝有一定經濟價值,險被情趣用品以盜竊罪追責。記者昨天獲悉,楊某已被法院判決賠償劉某645元損失。
  據瞭解,楊某為了準備自家過冬生爐火用的柴火,經常在田間地頭撿拾樹枝、秸稈。一天,她途經鄰村見到一塊地內散落建築設計著大面積的樹木殘敗枯枝,便將部分撿回家中。楊某沒想到,幾天后警察找上門。原來,這片地是劉某所經營的藥田地,裡面種植著丁香、珍珠梅等較貴重的藥材,由於劉某疏於管理,田內林木慘遭盜砍,一片狼藉。
  劉某發現自家林木被破壞偷盜後報警,通州公安分局迅速鎖定了楊某。經偵查核實發現楊某網路行銷隻撿了殘枝,最終撤銷了對她的盜竊罪刑事立案。劉某隨後將楊某起訴至通州法院索賠。
  經法院查明,楊某拾撿的枯枝依然有一定的經濟價值且包含汽車貸款許多樹苗,其拾撿行為構成侵權,因此判決其賠償劉某經濟損失645元。楊某上訴後被二審法院駁回。
  拿到二審判決後,楊某表支票貼現示,早知道是藥田就不進去撿柴火了,645元都夠買煤燒一冬天了。  (原標題:農婦進入藥田撿柴險被以盜竊罪追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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